記得小時候每次出去玩都告訴自己要緊緊的跟著

小哥,如果不讓我"參一腳",我就去跟媽媽告狀,所以每次小哥出去玩都得帶著我這個"愛哭又愛跟"的跟屁蟲,所以以前的我每天都玩得很野……

 

有一次打棒球,我接球都接不住,打球也打不到,可是我有越挫越勇的精神,堅持一定要上場,所以每次都沒人願意跟我同一組,更絕的是我規定只要我沒揮棒,管你好球壞球一律不算,若不依就鬧場,大家都別想玩……

騎馬打仗、打彈珠、爬樹、跳高、跳繩…我都變成瘟神了(好可憐哦!我是指其他人啦!)

 

小一時和鄰居一起到舞蹈教室學芭蕾,覺得好好玩喔!可是也只學2次而已,因為原來是要繳錢的喔!(有夠遜的,連這個都不知道)

 

小四時和同學到他們家做禮拜(是教會、也是幼稚園),去他們家很好耶!不但有得玩又有得吃,還有一整面牆的書(我的眼睛立刻閃閃發亮),去幾次後她爸媽發現我的數學很好,就請我教我同學數學,酬勞是所有的書我都可以借閱,外加代歩工具"腳踏車",是很漂亮的小淑女車哦…

這麼誘人的條件當然是義不容辭囉!雖然來回要騎40分,教課40分,卻可以賺好幾小時的快樂時光(書可以帶回家看),現在想想,喜歡閱讀的我應該是從那時養成的好習慣,真心感謝他們。

 

別看我每天在外面野,我可是乖寶寶哦!回家一定先寫完功課才開始玩的,那像現在小朋友大都先甘才來後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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